银投关于响应和执行政府文件的操作流程的通知

2020-02-15来源:银投行委

各银建经营团队、机构法人:
        为规范银建机构法人对于适用的政府职能部门下发的各类公文(以下简称“政府文件”)的响应和执行操作流程,明确银建机构法人相关方在响应和执行政府文件过程中的职责权限,提高对政府文件响应和执行的效率与效果,制定流程如下:
        一、 政府文件的范围
        (一) 所有适用的由政府职能部门下发的各类公文。
        (二) 所有适用的由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发送的各类通知、要求等。
        二、 政府文件的响应和执行流程
        (一) 银投收到适用的政府文件
        1. 银投职能委接收的政府文件,由接收部门(接收人员)负责第一时间将收到的政府文件发至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报至本部门所属职能委总经理。如果属于其他银建机构法人事项,由所属职能委总经理转发至相关银建机构法人负责人;如果属于跨职能委事项、涉及重大事件事项或与疫情防控及政府紧急事件相关事项,由所属职能委总经理转发至银投行委总经理。
        2. 银建工会或银建党委接收的政府文件,由接收部门(接收人员)负责第一时间将收到的政府文件发至银建工会主席或银建党委专职副书记。如果涉及其他银建机构法人,由银建工会主席或银建党委专职副书记转发至相关银建机构法人负责人;如果涉及重大事件事项或与疫情防控及政府紧急事件相关事项,由银建工会主席或银建党委专职副书记转发至银投行委总经理。
        3. 银投相关职能委总经理、银建工会主席或银建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政府文件要求作出响应并制订贯彻执行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填报相关资料),经内部审定后及时报至银投行委总经理。
        4. 银投行委总经理根据政府文件的要求对收到的贯彻执行方案进行初步审核,会同相关职能委、银建工会或银建党委修改完善贯彻执行方案。
        5. 银投行委总经理将修改完善后的贯彻执行方案发至银投总裁办公会,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相关职能委、银建工会或银建党委予以贯彻执行或对外报出,并负责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沟通确认,跟进后续事宜,直至事项办结;银投行委总经理负责督办,并对办结事项所涉资料及时收集归档。
        (二) 其他银建机构法人收到适用的政府文件
        1. 由相关银建机构法人接收部门(接收人员)负责第一时间将收到的政府文件发至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通过逐级报送的方式发至本机构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本机构负责人依需安排本机构行政部门将相关政府文件抄送至银投行委总经理。
        2. 相关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政府文件要求作出响应并制订贯彻执行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填报相关资料),经内部审定后,对于日常性的、事务性的或者虽为非日常性的但时间紧迫的事项,相关机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有权作出立即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方案的决定,但同时应将非日常性的但时间紧迫的事项的贯彻执行方案抄送至银投行委总经理备案;对于非日常性的且时间有富余的事项,应将贯彻执行方案及时发至银投行委总经理,经银投总裁办公会审定后,由相关银建机构法人组织实施。
        3. 银投行委总经理根据政府文件的要求对收到的贯彻执行方案进行初步审核,会同相关机构、相关职能委修改完善贯彻执行方案;如果发现因时间紧迫已组织实施的贯彻执行方案有重大瑕疵或不妥之处,银投行委总经理应第一时间向总裁办公会报告,并根据总裁办公会安排跟进后续事宜。
        4. 银投行委总经理将修改完善后的贯彻执行方案发至银投总裁办公会,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相关机构予以组织实施或对外报出,并负责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沟通确认,跟进后续事宜,直至事项办结;银投行委总经理负责督办,并对办结事项所涉资料及时收集归档。
        特此通知。


银投
2020年2月12日

        (联系人:于海  联系电话:1337018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