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投关于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部署的通知

2020-01-26来源:银投行委

各银建机构法人、全体银建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行政区域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防控责任,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近期(1月10日后)若有离京、返京或出现发热症状的在京银建机构法人员工,应第一时间通过企业微信平台汇报行程和健康情况,信息填报后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
        有未加入企业微信员工的在京银建机构法人,请自行收集汇总相关人员信息,并每日12时前报送银投党办、人委总经理、行委总经理。
        非在京银建机构法人应根据驻在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收集相关信息并每日上报上述人员。
        二、 各银建机构法人应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其总经理对本机构防控工作负总责,统一部署,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教育,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本机构人员的健康监测,指定专人按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总裁办公会,收到政府职能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面的文件,应及时抄送银投行委行政事务部。
        三、 银建物业应定时对各营运基地公共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四、 依法规范个人防控行为,强化社会责任
        (一) 暂停所有需跨地域、跨营运基地召开的现场会议、培训等,可采用语音会议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
        (二) 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出入公共场所、参加聚会或集体活动。
        (三) 尽量避免外出活动,如必须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四) 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保持住所的通风良好,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五) 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配合防疫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特此通知。


银投
2020年1月26日

        (联系人:于  海  联系电话:13370189669     王思伊  联系电话:1337018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