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投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1-06来源:银建党委

各银建机构法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防控责任,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银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银建机构法人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银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银建防疫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渊博;
        副组长:张金昝、李廷芳、高宇、周宏、唐艳。
        银建防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加强公司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统筹安排,形成疫情防治工作合力。
        (二)下设银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银建防疫领导小组下设银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银建防疫办公室),日常办事地点设在银建党委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张金昝;
        成员:刘彩、李永利、任铁军。
        银建防疫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银建防疫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编制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银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处置应急突发事件,依需向属地政府报告银建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三)成立银建机构法人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各银建机构法人应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防疫工作小组),并将成员名单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至银建防疫办公室。
        各银建机构法人防疫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员参与,战“疫”必胜。银建各级防疫工作机构应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
        三、加强疫情管理
        (一)各银建机构法人应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防控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个环节,杜绝形式主义,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做好防疫工作。
        (二)银建各级防疫工作机构应根据政府和行业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常态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落实防疫各项措施。
        (三)加强疫情信息管理,成立防疫工作群组,整合疫情相关数据和信息,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提供支撑;实施疫情异常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出现异常信息必须即时上报银建防疫办公室。
        四、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不离开、不前往新增新冠肺炎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不举办、不参加非必要的会议、培训、接待、出访、聚餐等活动,尽可能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联络沟通,最大限度减少线下活动。
        (二)从严落实经营场所、职工食堂和宿舍等区域的防疫措施。持续实施出入口设卡值守、逐一扫码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一米线”、清洁消杀、开窗通风等措施;依规严禁堂食,严禁宿舍接待外访人员,坚决防范扎堆聚集。
        (三)加强内部人员排查管理。各银建机构法人对近期入境人员、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涉疫人员、地区、场所有交集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排查、管控、报告。员工要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要求,不断提升防疫敏感性,本人和同住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的,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和其他出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情形的,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和所属单位报告,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管理,履行好个人防疫义务;涉疫集中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后,应继续自行居家隔离14日,隔离期满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岗工作。
        (四)加强车辆防疫管理。运营车辆驾驶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要求乘客逐一扫码(健康码、行程码)登记、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运营后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通风。通勤班车参照执行。
        (五)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条件的员工应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及其加强针接种,筑牢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各银建机构法人应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本机构人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报至银建防疫办公室。
        五、强化督导检查
        银建防疫领导小组应带领各银建机构法人防疫工作小组,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以及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对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银建党委

银建公司

银建工会

2021年11月3日